消防設備士 【消防設備士】考試資格 一、具有本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表第一、二、三、五款者。二、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、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 制以上學校畢業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三、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四、依消防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,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 設備之裝置及檢修工作之相關技術士,並有證明文件者。五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滅火器消防安全設備或水系統消防安全設 備或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避難系 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,有證明文件者。 (依據本項考試規則第 5 條) 消防設備士112年度班 NT$:19,000元優惠僅至7月底(原價26,000元) 快速報名 考科 堂數 火災學概要 12 消防法規概要 13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8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8